第八百二十七章 别太走心
律师本色 by 雪映红梅
2024-3-15 22:00
“谁不知道你有关系啊,我去云雾茶庄买茶和在你这儿蹭茶,都一样,反正都是云雾茶庄的正品。
要不你在所里弄个茶摊得了,省的我们跑去云雾茶庄买茶叶,还能打折。”王德友嘿嘿一笑。
“你听谁说我有关系?”方轶一怔。
“老黄他们都这么说,说你是云雾茶庄的法律顾问。”王德友耿耿着脖子,歪着脑袋说道。说完,他一屁股坐在了沙发上。
“好吧!说说吧,又碰到啥心理问题啦?要不我让马义过来给你疏解下?”方轶笑呵呵的端着茶杯坐到了他的对面。
方轶以为自己与云梅的关系被发现了,原来是法律顾问啊,呵呵。
“你可拉倒吧,他只给老娘们做心理疏导,老爷们他不管,可挑人了。”王德友一撇嘴,煞有介事道。
他这几年与黄援朝和马义等几个律师混的很熟,时常中午一起吃饭,偶尔晚上还会喝点小酒,所以说起话来也随便了很多。
“最近法律援助的案子多吗?”方轶抽出一根烟扔给了他。
王德友接烟在手,摸出打火机,点上后,深吸了一口:“还行,老板的资源够多,法律援助的案子基本上每个季度都有不少。比较稳定。
最近我办了几个家庭刑事案件,都是村里的。说实话挺虐心的。憋在心里难受,总想找地方说道说道。”
“哦,你拿我这儿当垃圾桶了!负面情绪太多了,就过来吐吐槽,完事拍屁股走人,让我虐心半天,是这意思不?”方轶叼着烟,脸上带着微笑。
“不能这么说,我是想跟你探讨下案情,案子虽然虐心,但是里面的一些法律问题,我确实有点搞不太清楚。你也知道我办刑事案子属于二把刀,所以向你请教下。”王德友一脸认真的说道。
“好吧,你说的这么正气凛然,我要是不配合下,多不通情理,你说吧。”方轶一脸的无奈,笑道。
“最近也不知道是怎么弄个的,交到我手里的法律援助案子,不是妈通奸杀儿子,就是爸打死亲生孩子的。今天刚拿到一个二审的刑事判决书。
这个案子发生在村里,被告人叫管向宏,他有个闺女叫管艳,今年十岁。管艳有先天性心脏病。
管家穷,那是真的穷,我去过一次,家里就三间土坯房,真是用土坯建的房,这种房子现在农村都不多了。用家徒四壁来形容一点不夸张。
因为家里穷,孩子又有病,孩儿她妈在孩子断奶后不久,就偷偷跟人跑了。这么多年了一点信儿没有……”王德友弹着烟灰,讲述着案情。
家里穷,没钱给女儿管艳治病,媳妇又跟人跑了,原本脾气挺好的管向宏变得越来越暴躁,经常酒后对管艳进行殴打,并用烟头烫她。甚至大冬天的往女儿身上泼凉水,以发泄他对家庭,对生活的不满。
今年开春的时候,管向宏在屋里喝着劣质白酒,吃着咸菜条和花生米,管艳想出门去找同村的小伙伴玩,便躲着父亲,溜着门边往外走。
管向宏边喝酒边想自己不如意的生活,越想越有气,一抬头正好看到女儿立刻气不打一处来,不分青红皂白,上去就是一巴掌,将女儿打倒后,拿起门后的木棒就打,边打边骂,赖女儿身体不好耽误他出去打工,让好好的一个家支离破碎。
次日一早,管向宏起床后,见管艳蜷着身子,仍然躺在床上,便去拉她,管艳称肚子痛,恰在此时,村长来管家想给他安排个扫大街的活,让他有些活钱。村长眼见管艳痛的五官都变了形,又知道她有先天性心脏病,便急忙催促管向宏带女儿去医院。
随后,村长打电话叫来村里的面包车,将管艳送去了医院,但最终管艳因治疗无效,于当日下午死亡。
经鉴定,管艳生前被他人以钝性致伤物伤及腹部,致十二指肠破裂,弥漫性胸、腹膜炎、感染性中毒休克死亡;管艳生前十二指肠破裂的伤情程度属重伤。
此后,管向宏被警方抓获,不久之后警方将案件移送去了检察院。县检察院以被告人管向宏犯故意伤害罪,向县人民法院提起了公诉。
“这案子一审是我办的,我去看守所会见管向宏的时候,管向宏一脸的茫然,对生活完全丧失了希望,基本上处于等死的状态。
我问他后不后悔,他说后悔,后悔当初要孩子,让孩子跟着自己受罪,他没想打死孩子,只是每次喝酒,想起自己的操蛋生活,想起有病的孩子和跑掉的老婆,他就恨孩子,忍不住要打人……”王德友靠在沙发上,半仰着脸说道。看不清是什么表情。
“哎!说白了就是酒后无德,这世界上比他苦的有的是,比他励志的也有的是。
这世界本来就没有什么公平,有人会投胎,有人不会投胎。开局是攥着金钥匙,还是拿着锄头,这没法决定,看命。
但是回头看看历史,即便拿着金钥匙那又如何,历朝历代的皇子有几个有好下场的,人生就是一个过程。
整天苟着是一辈子,努力奋斗也是一辈子,怎么选全看个人,别人指手画脚没用。
即便知道自己生如蝼蚁,也当立鸿鹄之志;即便自己真的命薄似纸,也应有不屈之心。否则来这世上走一遭是为了啥?就为了造大粪?!
老王啊,你别太走心,被告人怎么选择,不是律师能决定的,过去就过去了。”方轶规劝道。
“是,你说的对。”王德友说道:“只是可惜了……”
或许是自家也有孩子的缘故,这案子办的……王德友心里总感觉很拧巴。
“一审怎么判的?”方轶问道。
“以虐待罪,判了管向宏有期徒刑七年。”王德友说道。
县法院认为,被告人管向宏长期对与其共同生活的未成年家庭成员进行殴打,致被害人伤后不及时对被害人进行诊治,造成被害人因伤死亡的严重后果,其行为已构成虐待罪,且情节特别恶劣。
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,证据充分。管向宏的行为同时也触犯了故意伤害罪罪名,由于故意伤害罪罪名涵括在虐待罪的罪名概念中,应被虐待罪吸收,二者属法条竞合关系,故管向宏应以虐待罪定罪,从重处罚。
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犯故意伤害罪的罪名不成立。根据管向宏的犯罪事实、性质、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,依照《刑法》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,判决:被告人管向宏犯虐待罪,判处有期徒刑七年。